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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微企业,减税红包有多大
发布日期: 2017-06-15??08:00 来源: 江北政府网 作者: 区财政局 阅读: 字体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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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,在今年已出台4批政策减税降费7180亿元的基础上,继续出台多项降费举措,预计每年可再减轻企业负担2830亿元,合计全年为企业减负超过1万亿元。今年以来,国家持续推出减税降费措施,让企业轻装上阵,成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、培育我国竞争新优势的重要举措。就在国务院出台多项降费举措的同时,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也发出通知,将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,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,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(含50万元)的小型微利企业,其所得减按50%计入应纳税所得额,按20%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。
  税收优惠从“顶格”到“破格”,小微企业一路受关照
  数据显示,2012年至2016年,受益于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不断扩围,约有1500万户次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了税收优惠,减免所得税近700亿元,近3年来的减免税额平均年增长率达38%。
 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数据显示,截至今年3月,我国针对创业就业主要环节和关键领域陆续推出了77项税收优惠措施,尤其是2013年以来,新出台了67项税收优惠,覆盖企业整个生命周期。
  比如,就小微企业而言,除了将所得税优惠政策提高到50万元外,我国还将暂免征收增值税的标准由月销售额2万元提高至3万元,合计每年36万元。营改增过程中,年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的中小企业,可以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,从5%的营业税直接降低为3%的增值税,税负降低40%以上。
  为帮助企业解决“融资难”,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投资力度。比如,对专门投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创业投资企业,按投资额的70%抵扣应纳税所得额,对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给予增值税优惠。
  为帮助企业“广纳贤才”,对大学生创业和吸纳下岗职工再就业的企业,可以限额抵减增值税;对于通过股权激励方式吸纳科技骨干人才的非上市公司,实行递延纳税政策;对于获得国家级、省部级以上奖励的科研人员所获得的科技奖金,免征个人所得税。
  为帮助企业营造“创业氛围”,国家对于专门从事孵化创业创新企业的大学科技园、科技孵化器,免征出租房产、孵化服务收入的增值税,提供给孵化企业的房产、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。
  当然,支持小微企业的政策远不止减税方面。2015年以来,税务总局与银监会联合开展“银税互动”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活动,以企业纳税信息为基础,为企业融资提供“增信”渠道。今年,“银税互动”合作范围将在所有县域铺开,并将“银税互动”受惠群体由纳税信用A级企业拓展至B级企业,帮助更多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题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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